跳至主要內容
重點:
- 耶穌一次而永遠的獻祭 (10:1-18)
- “律法 (特指獻祭的條例) 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若不然、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麼.因為禮拜的人、良心既被潔淨、就不再覺得有罪了。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 (10:1-3)
- 第二聖殿時期猶太教的觀念: 地上的模型/影兒 vs 天上的本物 -> 模型/影兒指向本物, 但不能代替本物
- “他們供奉的事、本是天上事的形狀和影像、正如摩西將要造帳幕的時候、蒙 神警戒他、說、『你要謹慎、作各樣的物件、都要照著在山上指示你的樣式』(出埃及記25:40)” (8:5)
- 就如地上的會幕是天上的會幕的模型, 同樣地上的獻祭是天上的獻祭的影兒, 地上的獻祭指向天上的獻祭, 但不能代替天上的獻祭
-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 (10:4)
- 祭物本身的血不能除罪, 之所以能贖罪是因為它們指向未來那最終的贖罪祭耶穌基督
-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9:15)
-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神阿、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那時我說、 神阿、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詩篇40:6-8 七十士譯本)” (10:5-7)
- “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就說”: 作者將詩篇40篇作拉比講道式的應用在主耶穌身上
- “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 : 詩篇原意指 神看重人順服 神過於人獻祭給 神, 作者用來指 神容讓聖殿被毀
- “你曾給我豫備了身體” : 詩篇原意指 神使人照著 神的旨意行, 作者用來指 神給主耶穌預備身體作為最終的贖罪祭
- “以上說、祭物和禮物、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願意的、也是你不喜歡的、(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後又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 (10:8-10)
- 詩篇40篇的拉比講道式應用: 就像神看重人順服過於獻祭, 神看重主耶穌的獻祭過於地上的獻祭, 因此 神給耶穌預備身體使祂被殺獻祭, 並且容讓聖殿被毀. 既然主耶穌被殺獻祭後, 地上的獻祭就不再需要了. 神為了讓人定睛在主耶穌的獻祭上, 所以祂容讓聖殿被毀, “除去在先的、為要立定在後的”
- 神的旨意是要人靠著主耶穌獻上一次而永遠的贖罪祭,“就得以成聖”
-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 神、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這祭物永不能除罪。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 (10:11-14)
- 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 耶穌獻上更好的祭物 (祂自己的血), 只需要一次獻祭, 就有永遠的果效, 完成了大祭司的事奉, “就在 神的右邊坐下了.從此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影射詩篇110:1)
-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耶利米書31:33) 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耶利米書31:34)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 (10:15-18)
- 耶利米書新約的應許包括了罪的完全赦免
- 既然主耶穌已獻上一次而永遠的贖罪祭, 成就了新約裡罪得完全赦免的應許, 因此新約子民不再須要為罪獻祭, 即使聖殿被毀也不要緊
- 勸勉與警戒: 堅守信心到底 (10:19-39)
- “弟兄們、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從幔子經過、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10:19-20)
- “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 耶穌的身體彷彿隔開聖所與至聖所的幔子. 幔子裂開猶如祂的身體破碎, 從此我們得以進入至聖所到 神面前
- 主耶穌獻上完美的贖罪祭 (耶穌的血), 使相信祂的人可以藉著祂坦然無懼進入天上的至聖所, 到達 神的面前
-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 神的家.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身體用清水洗淨了” (10:21-22a)
- 影射新約下屬靈潔淨的應許: “我必用清水灑在你們身上、你們就潔淨了.我要潔淨你們、使你們脫離一切的污穢、棄掉一切的偶像” (以西結書36:25)
- 耶穌基督是天上的大祭司, 為 神的百姓完全贖罪, 潔淨人裡外的污穢
- “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 神面前.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不至搖動.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又要彼此相顧、激發愛心、勉勵行善” (10:22b-24)
- 正面的勸勉: 以真誠的信心到 神面前, 堅守對 神國的盼望, 以具體的行動彼此相愛
-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 (審判日) 臨近、就更當如此” (10:25)
- 反面的警戒: 不可停止聚會
- 聚會: 安息日聚會. 當時許多猶太人因主後70年聖殿被毀以及持續受羅馬迫害而對 神信心破產, 不再在安息日去會堂聚會
-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若故意犯罪、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 (10:26-27)
- 反面的警戒: 不可故意 (持續) 犯罪
- 基督徒若故意持續犯罪, 過著在罪中的生活, 有可能因此失去救恩, 最後的結局就是面對 神的審判 (故意持續犯罪=對 神的不信實)
-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6:4-6)
-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憑兩三個見證人、尚且不得憐恤而死.何況人踐踏 神的兒子、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又褻慢施恩的聖靈、你們想、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 (10:28-29)
- 干犯拒絕妥拉 (律法) 的, 尚且處死; 更何況蒙恩得救卻故意持續犯罪, 踐踏基督救恩的, 豈不更要受永遠的刑罰?
- 拉比式解經קַל וְחוֹמֶר (輕與重): 以小喻大 “…更何況… ”
- 作者假設讀者明白主耶穌超越摩西
-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申命記32:35) 又說、『主要審判他的百姓。』(申命記32:36 七十士譯本) 落在永生 神的手裡、真是可怕的” (10:30-31)
- “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眾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10:32-34)
- 作者似乎把讀者過去受到的各樣苦難作總結:
- 信主耶穌以後受到其他不信主耶穌的猶太人的排擠
- 因著猶太人的身分受當地政府和外邦人迫害, 財產被搶奪或充公
- 讀者過去在苦難中仍然持守對 神的信心
- “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 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10:35-36)
- 正面的勸勉: 作者勉勵讀者要像過去在苦難中對 神持守信心一樣, 在如今的大患難中繼續憑信心忍耐, 堅守信心到底
- 希伯來書的時代背景: 主後66-70年第一次猶太起義失敗後, 羅馬帝國境內猶太人的處境比先前更加困難, 羅馬政府視猶太人如眼中釘
-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那要來的就來、並不遲延。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裡就不喜歡他。』(哈巴谷書2:3-4 七十士譯本)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10:37-39)
- “那要來的就來”: 拉比講道式的應用, 指主耶穌再來
- 作者勉勵讀者要堅守信心到底, 等候耶穌再來, 要作因信得生的義人, “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 而不要作神不喜悅的退後入沉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