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伯來書第6章

重點:

  • 勸勉: 追求屬靈進深 (6:1-3)
  • “所以我們應當離開基督道理的開端、竭力進到完全的地步..”(6:1)
    • 接續 5:11-14, 作者勸勉讀者追求屬靈進深, 不要一直停留在基督道理的開端
  • “不必再立根基、就如那懊悔死行、信靠 神、各樣洗禮、按手之禮、死人復活、以及永遠審判、各等教訓。神若許我們、我們必如此行”(6:1-3)
    • 神聖言小學的開端/奶/基督道理的開端/根基: 基礎教義
      • 重生得救: 懊悔死行 (從罪中悔改) & 信 神 (信靠 神並對 神信實)
      • 得救以後: 各樣洗禮 (猶太潔淨之禮): 過聖潔生活 & 按手之禮: 差遣作 神國的工
      • 耶穌再來: 死人復活 (永生) & 永遠審判 (永死)
  • 勸勉: 不可離棄真道 (6:4-12)
  • “論到那些已經蒙了光照、嘗過天恩的滋味、又於聖靈有分、並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覺悟來世權能的人”(6:4-5)
    • “蒙了光照”: 認識耶穌是彌賽亞 (基督)
    • “嘗過天恩的滋味”: 得著赦罪之恩
    • “於聖靈有分”: 領受聖靈
    • “嘗過 神善道的滋味”: 明白 神的話
    • “覺悟來世權能”: 經歷 神的恩典
    • 作者不是在作一個希臘式的定義, 而是在作一個希伯來式的列舉, 用來形容一個確實蒙恩得救的真基督徒
  • “若是離棄道理、就不能叫他們從新懊悔了.因為他們把 神的兒子重釘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塊田地、喫過屢次下的雨水、生長菜蔬合乎耕種的人用、就從 神得福.若長荊棘和蒺藜、必被廢棄、近於咒詛、結局就是焚燒”(6:6-8)
    • 若是基督徒故意離棄真道, 就不能 (或至少很難) 叫他們從新懊悔了, 因為他們心裡剛硬, 竟然棄絕十字架的救恩, 等同於棄絕了天上的大祭司主耶穌, 如此一來還有誰能為他們贖罪呢?
    • 希伯來書作者不是在作抽象的神學論述, 而是對讀者提出實際的勸勉: 不可離棄真道, 免得他們因離棄真道而失去救恩. 作者認為已經蒙恩得救的基督徒如果離棄真道, 有失去救恩的可能.
  • “親愛的弟兄們、我們雖是這樣說、卻深信你們的行為強過這些、而且近乎得救。因為 神並非不公義、竟忘記你們所作的工、和你們為他名所顯的愛心、就是先前伺候聖徒、如今還是伺候。我們願你們各人都顯出這樣的殷勤、使你們有滿足的指望、一直到底。並且不懈怠.總要效法那些憑信心和忍耐承受應許的人” (6:9-12)
    • 作者肯定讀者從過去直到如今對 神信實的表現, 並且鼓勵他們今後繼續對 神信實, 並效法那些有信心榜樣的人
  • 耶穌因 神起誓作天上的大祭司 (6:13-20)
    • 接續 4:14-5:10 的主題: 耶穌是天上的大祭司
  • “當初 神應許亞伯拉罕的時候、因為沒有比自己更大可以指著起誓的、就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這樣、亞伯拉罕既恆久忍耐、就得了所應許的” (6:13-15)
    • 引用 “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創世記22:16-17)
    • 亞伯拉罕憑信心得著 神加上起誓的應許
  • “人都是指著比自己大的起誓.並且以起誓為實據、了結各樣的爭論。照樣、 神願意為那承受應許的人、格外顯明他的旨意是不更改的、就起誓為證.藉這兩件不更改的事、 神決不能說謊、好叫我們這逃往避難所、持定擺在我們前頭指望的人、可以大得勉勵” (6:16-18)
    • 這兩件不更改的事: 應許和起誓
    • 應許 + 起誓的雙重保證: 神是全然信實, 神的應許已經足夠, 因為祂必定成就祂的應許; 但 神在應許之外, 更加上起誓, 格外顯明祂的旨意是絕不更改的
  • “我們有這指望如同靈魂的錨、又堅固又牢靠、且通入幔內。作先鋒的耶穌、既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成了永遠的大祭司、就為我們進入幔內” (6:19-20)
    • 影射 “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詩篇110:4; 參5:6)
    • 就像 神藉著起誓應許亞伯拉罕子孫眾多, 神也照樣藉著起誓應許主耶穌作麥基洗德等次的天上永遠的大祭司, 並且 神決不後悔
    • 主耶穌作天上永遠的大祭司有著 神應許+起誓的雙重保證, 比地上的大祭司加倍穩妥; 另一方面主耶穌也是我們進入幔內 (天上的至聖所) 的先鋒, 我們靠著耶穌可以到 神面前親近 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