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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麥基洗德等次祭司的特質 (7:1-10)
- “這麥基洗德、就是撒冷王、又是至高 神的祭司、本是長遠為祭司的.他當亞伯拉罕殺敗諸王回來的時候、就迎接他、給他祝福。亞伯拉罕也將自己所得來的、取十分之一給他.他頭一個名 (麥基洗德) 繙出來、就是仁義王、他又名撒冷王、就是平安王的意思” (7:1-2)
- 影射創世記14:17-20
- 祭司的特質
- 非一般祭司, 而是至高 神的祭司
- 給亞伯拉罕祝福
- 接受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 (十一奉獻是古代近東傳統)
- 君王的特質
- 麥基洗德: 希伯來文 מַלְכִּי־צֶדֶק (king of righteousness) -> 公義的王
-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利米書23:5-6)
- 撒冷王: 希伯來文 מֶלֶךְ שָׁלֵם -> 撒冷的王
- 耶路撒冷的王:“在撒冷有他的帳幕、在錫安有他的居所”(詩篇76:2)
- שָׁלֵם 有“平安”的意思 -> 撒冷的王 = 平安的王
-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 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賽亞書9:6)
- “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 神的兒子相似” (7:3)
- 永久的特質
- 拉比講道式解經 midrash: 應用類比與比喻解經而非字意解經
- 可選擇性地運用訴諸沉默的論證 (argument from silence)
- “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 不像提到其他人物一般, 創世記絲毫沒有提到麥基洗德的父母, 家譜, 與生卒年日等細節, 希伯來書作者因此將他比擬為像 神的兒子一樣是永存的
- “你們想一想、先祖亞伯拉罕、將自己所擄來上等之物取十分之一給他、這人是何等尊貴呢。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獨有麥基洗德、不與他們同譜、倒收納亞伯拉罕的十分之一、為那蒙應許的亞伯拉罕祝福。從來位分大的給位分小的祝福、這是駁不倒的理” (7:4-7)
- 麥基洗德大過亞伯拉罕
- 麥基洗德收納亞伯拉罕的十一奉獻
- 麥基洗德為亞伯拉罕祝福
- “在這裡收十分之一的都是必死的人.但在那裡收十分之一的、有為他作見證的說、他是活的。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也是藉著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因為麥基洗德迎接亞伯拉罕的時候、利未已經在他先祖的身中” (7:8-10)
- 連利未也藉著亞伯拉罕納十一奉獻給麥基洗德
- 希伯來書作者隱含的邏輯: 祖先大過子孫
- 亞伯拉罕 > 利未 > 亞倫 > 亞倫子孫作大祭司的
- 既然麥基洗德大過亞伯拉罕, 麥基洗德自然大過亞倫子孫的大祭司
- 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超越亞倫等次的祭司
- 耶穌是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 (7:11-28)
- “從前百姓在利未人祭司職任以下受律法、倘若藉這職任能得完全、又何用另外興起一位祭司、照麥基洗德的等次、不照亞倫的等次呢” (7:11)
- 妥拉 (律法) 之下亞倫等次的祭司不能完全為百姓贖罪, 所以 神才要在妥拉以外另外興起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
- “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7:12)
- 律法: 與祭司相關的條例
- 不同等次的祭司適用不同的條例, 同樣的條例不能用在不同等次的祭司身上
- 妥拉只能定規亞倫等次的祭司, 而不能定規麥基洗德等次的祭司
- “因為這話所指的人、本屬別的支派、那支派裡從來沒有一人伺候祭壇。我們的主分明是從猶大出來的.但這支派、摩西並沒有題到祭司。倘若照麥基洗德的樣式、另外興起一位祭司來、我的話更是顯而易見的了.他成為祭司、並不是照屬肉體的條例、乃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詩篇110:4)” (7:13-17)
- 希伯來書作者澄清為什麼猶大支派的耶穌可以作祭司, 因為祂不是根據妥拉, 而是“照無窮之生命的大能”, 從死裡復活後升上高天, 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
- “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 神面前” (7:18-19)
- “先前的條例”: 妥拉中關於祭司和獻祭制度的條例
- “廢掉了”: 擱置在一旁, 暗示第二聖殿被毀, 以致無法獻祭 (有著會幕和第一聖殿被毀的先例)
- “一無所成”: 不能成就完全, 指完全地贖罪
- 神容讓地上不完全的聖殿被毀, 因為祂要引進更美的指望
- 神興起耶穌為麥基洗德等次天上的大祭司, 是我們更美的指望, 靠著祂我們可以進到 神面前親近 神
- “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詩篇110:4)” (7:20-21)
- 按妥拉所立的地上的祭司可能被擱置一旁, 但耶穌作為天上的祭司既是 神起誓立的, 就永遠為祭司
- 耶穌是 神起誓立的天上的大祭司, 超越不是 神起誓立的地上的祭司
- “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那些成為祭司的、數目本來多、是因為有死阻隔不能長久.這位既是永遠常存的、他祭司的職任、就長久不更換。凡靠著他進到 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為他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 (7:22-25)
- “更美之約”: 新約 (參耶利米書31:31-33)
- 耶穌是長遠活著永遠長存的天上的大祭司, 超越因著死常常更換的地上的大祭司. 同時耶穌也是新約的中保.
-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律法本是立軟弱的人為大祭司.但在律法以後起誓的話、是立兒子為大祭司、乃是成全到永遠的” (7:26-28)
- “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 完美
- “每日”: 誇喻, 用來形容持續不斷 (大祭司只有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進入至聖所為自己和百姓贖罪, 不是日復一日, 而是年復一年)
- 耶穌是完美的天上的大祭司, 不用為自己贖罪, 並且只需要一次將自己獻上, 就完全了贖罪的事, 超越地上總是需要一再重複地先為自己贖罪再為百姓贖罪的大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