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第22章

重點:

  • 婚筵的比喻
    • 比喻的焦點: 進入 神國的資格與要求
      • 神邀請祂的百姓進入神國, 只是他們不肯, 甚至反叛 神
      • 神除滅那些反叛 神的悖逆的百姓
      • 神邀請那些本不是祂百姓的進入神國, 但他們須要穿“禮服”
  • 禮服: 基督徒行出來的義, 不是靠行為稱義, 而是對 神信實, “因信稱義”
    • “因為羔羊婚娶的時候到了、新婦也自己豫備好了。就蒙恩得穿光明潔白的細麻衣、這細麻衣就是聖徒所行的義” (啟示錄19:8)
    • 光有信靠的信心是不夠的, 信靠加上信實才是得救的真信心
  • 納稅給該撒
    • “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 順服執政掌權的, 包括納稅
    • “神的物當歸給 神”
      • “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創世記1:27)
      • 人是 “神的物”, 當將我們全人獻給 神
  • 撒都該人對復活的質疑
    • 撒都該人: 撒督子孫, 大祭司家族, 祭司的權貴階級
      • 只接受妥拉 (摩西五經) 為聖經
      • 因為摩西五經沒有直接提到復活, 所以撒都該人不相信死人復活
    • 借用托比特書 (Book of Tobit) 的故事質問耶穌
      • 撒拉先後嫁給七個丈夫, 都被惡魔阿胥米岱 (אשמדאי) 在新婚之夜殺死
    • 主耶穌回答人復活以後像天使一樣不娶不嫁
    • 耶穌引用妥拉經文證明復活: 神不會宣告祂是那些已經不存在的人的 神
      • “我是你父親的 神、是亞伯拉罕的 神、以撒的 神、雅各的 神” (出埃及記3:6)
  • 最大的誡命 – 愛的誡命
    • 耶穌運用拉比式解經當中的 גזרה שוה, 藉著相同的字詞將不同的經文關聯起來並加以解釋
      • “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 神” 與 “愛人如己” 共同的關鍵字: וְאָהַבְתָּ “你要愛”
      • 愛神的誡命與愛人的誡命原為一: 愛的誡命
    • “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 遵行一切誡命的動機與原則
  • 基督是誰的子孫
    • 基督是大衛的子孫 (撒母耳記下7)
    • “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 (詩篇110:1)
      • 彌賽亞不單是大衛的子孫, 彌賽亞 (我主) 更高於大衛, 暗示彌賽亞的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