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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 保羅在該撒利亞第二次受審 (25:1-12)
- “非斯都到了任、過了三天、就從該撒利亞上耶路撒冷去” (25:1)
- 非斯都: 主後59-62年接替腓力斯擔任猶太地羅馬總督, 出身於顯赫的波求家族, 為人比腓力斯正直
- 猶太地的羅馬首府是該撒利亞, 但非斯都既然剛上任, 因此他到耶路撒冷去會晤猶太人的領導階級 (公會), 與他們打好關係
-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向他控告保羅、又央告他、求他的情、將保羅提到耶路撒冷來.他們要在路上埋伏殺害他” (25:2-3)
- 猶太人的首領: 公會, 特別是當中的撒都該一黨的人
- 腓力斯壓著保羅的案子不審有兩年之久, 既不釋放保羅也不將保羅交給公會. 祭司長和公會中的撒都該人一黨趁非斯都剛上任的機會, 藉機向非斯都控告保羅, 並且要求將保羅押解來耶路撒冷受審, 其實是要派人在路上行刺保羅
- 猶太教內部的紛爭: 掌權的撒都該派鍥而不捨地迫害迅速崛起的拿撒勒派, 而不是猶太人迫害基督徒
- “非斯都卻回答說、保羅押在該撒利亞、我自己快要往那裡去。又說、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那人若有甚麼不是、就可以告他” (25:4-5)
- 非斯都一絲不苟, 堅持按照羅馬法律的章程辦事, 在該撒利亞審理保羅一案, 因此要祭司長和公會的人派遣代表與他一同到該撒利亞, 讓他們在那裡控告保羅
-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不過十天八天、就下該撒利亞去.第二天坐堂、吩咐將保羅提上來。保羅來了、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的猶太人、周圍站著、將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都是不能證實的” (25:6-7)
- 非斯都從耶路撒冷回到該撒利亞第二天就審理保羅的案子, 辦事效率很高
- 祭司長和公會的撒都該一黨的人控告保羅, 卻提不出任何證據
- “保羅分訴說、無論猶太人的律法 (妥拉)、或是聖殿、或是該撒、我都沒有干犯” (25:8)
- 保羅再次重申他既沒有違反或干犯妥拉, 也沒有干犯耶路撒冷聖殿
- 保羅也申明他沒有干犯該撒, 他沒有鼓動猶太人暴亂, 推翻羅馬統治
- 保羅宣揚被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是彌賽亞, 呼籲人悔改並作祂的門徒
-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僕必要爭戰、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約翰福音18:36)
- “但非斯都要討猶太人的喜歡、就問保羅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聽我審斷這事麼” (25:9)
- 猶太人: 指猶太人的領導階級, 即公會
- 非斯都已經明白保羅並沒有犯羅馬法律以及猶太法律任何該死的罪 (比方說污穢聖殿), 然而他剛上任, 希望跟猶太領導階級能維持好關係, 因此想把保羅移交給公會. 但因為保羅既是猶太人又是羅馬公民, 而他有責任要保護羅馬公民, 所以徵詢保羅的意見.
- “保羅說、我站在該撒的堂前、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的事、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義的事、犯了甚麼該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辭.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就沒有人可以把我交給他們。我要上告於該撒” (25:10-11)
- 保羅澄清他事實上並沒有犯猶太法律什麼該死的罪, 並且動用他身為羅馬公民的權利上訴於羅馬皇帝, 保羅自然不想被送到耶路撒冷白白送死
- 羅馬公民若犯了死罪, 有上訴於羅馬皇帝的權利 (上訴到羅馬最高法庭), 一般情況下皇帝並不會親自審理, 而是由羅馬官員代為審理
-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就說、你既上告於該撒、可以往該撒那裡去” (25:12)
- 議會: 羅馬總督的法律顧問, 總督未必通曉一切羅馬法律
- 非斯都與他的法律顧問商量過了, 同意讓保羅上訴於羅馬皇帝
- 保羅事實上還沒被定死罪, 只是被猶太統治階級控告犯了死罪
- 非斯都讓保羅上訴於羅馬皇帝, 一方面拒絕羅馬公民上訴羅馬皇帝的請求 (否定羅馬公民的權利) 將來有可能引發不良的後果, 另一方面也是將燙手山芋丟出去, 避免繼續審理此案, 未來有可能因此與猶太領導階級發生衝突
- 非斯都求教亞基帕王 (25:13-27)
- “過了些日子、亞基帕王、和百尼基氏、來到該撒利亞、問非斯都安” (25:13)
- 亞基帕王: 希律亞基帕二世, 希律亞基帕一世的兒子, 大希律王的曾孫, 主後50年被立為王, 統轄原先希律腓力的領地, 具有猶太血統
- 百尼基: 希律亞基帕二世的妹妹,傳說與希律亞基帕二世亂倫
- 希律亞基帕二世與妹妹百尼基拜訪剛上任的羅馬總督非斯都
- “在那裡住了多日、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王、說、這裡有一個人、是腓力斯留在監裡的。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求我定他的罪。我對他們說、無論甚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 (25:14-16)
- 非斯都將保羅的案子講給希律亞基帕二世聽
- 非斯都剛到耶路撒冷, 祭司長和公會的撒都該一黨的人就迫不急待控告被腓力斯留在監裡的保羅, 求非斯都定他的罪, 但非斯都堅持要按照羅馬法律行事, 必須先行審問, 讓被告有機會答辯, 然後才能定罪
- “及至他們都來到這裡、我就不耽延、第二天便坐堂、吩咐把那人提上來。告他的人站著告他.所告的、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不過是有幾樣辯論、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是已經死了、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 (25:17-19)
- 非斯都審問保羅, 並沒有發現他犯了羅馬或猶太法律任何該死的罪, 只是他和公會之間似乎在猶太宗教法律上有一些爭論, 還有就是保羅為主耶穌作見證
- 第一世紀基督教是猶太教的一個宗派, 也就是拿撒勒派
- 保羅與公會的爭論是拿撒勒派與撒都該派的爭論, 屬於猶太教內部的爭論
-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我心裡作難.所以問他說、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麼。但保羅求我留下他要聽皇上審斷、我就吩咐把他留下、等我解他到該撒那裡去” (25:20-21)
- 非斯都剛上任, 並不熟悉猶太事務. 他想既然是關乎猶太宗教法律, 不如移交給公會審理, 如此一來也可以跟公會打好關係 (他並不清楚先前有人圖謀行刺保羅); 另一方面, 因為保羅不但是猶太人同時也是羅馬公民, 因此他必須徵詢保羅的意見, 然而保羅行使羅馬公民權利要求上訴於羅馬皇帝. 最後非斯都同意了保羅的請求.
-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我自己也願聽這人辯論。非斯都說、明天你可以聽。第二天、亞基帕和百尼基大張威勢而來、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尊貴人、進了公廳.非斯都吩咐一聲、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 (25:22-23)
- 千夫長: 該撒利亞的羅馬駐軍總共有5個營 (一個營約600人), 因此有5個千夫長
- 希律亞基帕二世對保羅的案子感到興趣, 想要聽保羅的自我辯護, 非斯都因此為他安排了一場聽證會
- “非斯都說、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阿、你們看人、就是一切猶太人在耶路撒冷、和這裡、曾向我懇求、呼叫說、不可容他再活著。但我查明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並且他自己上告於皇帝、所以我定意把他解去。論到這人、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因此我帶他到你們面前、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為要在查問之後、有所陳奏。據我看來、解送囚犯、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 (25:24-27)
- 非斯都之所以將保羅的案子告訴希律亞基帕二世並且為他開聽證會, 正是要求教於熟悉猶太事務的希律亞基帕二世, 使他在派人將保羅送到羅馬受審之前, 能在押解公文裡將保羅的案子清楚陳明